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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业学院关于规范报刊杂志订阅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2016-01-05 14:47 党委宣传部 

成工院宣〔2015〕6号

报刊订阅工作对于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党中央和省委机关报刊发行工作严格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报刊订阅和管理使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条学校党委宣传部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或《四川日报》等党报党刊,并在学校报刊栏和图书馆中摆放一定数量的党中央和省委机关报刊供师生阅读,不断拓展党中央和省委机关报刊的传播空间。

第二条校内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订阅党中央和省委重点党报党刊、地方党委机关报刊及对本单位工作具有直接指导意义的重点报刊。

第三条严格管理、妥善保存、充分发挥报刊杂志的作用。凡使用本单位预算内公用经费订阅的报刊资料必须在各院系、部门公共办公区域设置阅读报刊架(栏),有条件的单位要逐步建立阅览室和资料室。各单位要制定阅读使用的管理办法,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严禁教职工个人私自将公共阅读报刊带离办公区域。

(一)各单位在确定订阅报刊目录前应广泛征求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科学制定征订目录,并在本单位内公示目录。

(二)各单位使用本单位预算内公用经费订阅的书报杂志在正式订阅后,将订阅目录(含刊物名称、单价、总价)表送党委宣传部备案,党委宣传部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公用报刊资料订阅、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联系电话87992127。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成都工业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二0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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